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学会公告
关于印发《湖北省肺癌单病种规范化诊疗质量控制指标及评估方案》的通知
来源:ESCO|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量:1457

关于印发《湖北省肺癌单病种规范化诊疗
质量控制指标及评估方案》的通知

鄂临肿学字[2024]006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肺癌是位居我省乃至全国发病和死亡第一位的恶性肿瘤,治疗难度较大,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7号)、《关于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13号)、《“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2号)、《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国家癌症中心《关于开展肺癌规范化诊疗质量控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心办发[2021]7号)及《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肺癌诊疗规范化及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湖北省临床肿瘤学会、湖北省医学会肿瘤学分会和湖北省“323”肺癌质控专家委员会在湖北省卫健委和省癌症防治中心领导下,充分发挥学术组织的人才优势,组织专家团队讨论并制定了《湖北省肺癌单病种规范化诊疗质量控制指标及评估方案(试行)》,评估方案的内容包括质控指标数据评估、现场督察、肺癌规范化诊疗七大能力建设加分项等三个部分。现印发给你们,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肺癌单病种质控管理参照使用。

(一)质控指标数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肿瘤专业质量控制指标(2023年版)》中肺癌相关质控指标,同时结合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诊疗实际,通过多学科专家讨论生成湖北省14项肺癌规范化诊疗质量控制指标(见附件1)。

(二)现场督察

    1.成立专家组开展现场质控评估工作。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6人,要求包括外科1人、放疗1人、内科1人、病理1人、影像科1人、护理1人。

    2.专家组通过现场巡视和病例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并根据检查表内容对试点单位进行现场评估,各专家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现场检查最终得分。现场巡视和病例抽查各计100分,总分为200分。现场督察表见附件2。

(三)肺癌规范化诊疗七大能力建设加分项

    1.试点单位参加湖北省“323”肺癌质控专家委员会发起的肺癌规范化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后,可在考核中获得相应加分奖励。该能力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试点建设及评估期内参与的病理诊断能力验证、科普大赛及MDT大赛等。

    2.每项加分项满分为10分,按参与情况及最终成绩获得相应加分,加分设置成五档,依次为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胜奖4分、参与奖2分。如若肺癌能力建设项目未按5个等级划分,则按照相应奖项等级套用加分原则。

    3.所有能力建设活动加分项总和为试点单位本年度参加肺癌规范化诊疗七大能力建设活动获得的加分。

 

 

    附件:1.肺癌规范诊疗质量控制试点评估相关质控指标

          2.肺癌规范诊疗质量控制试点评估现场督查表

 

 

湖北省临床肿瘤学会   

2024年4月22日